» 5、关于保险公司破产:从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保险业恢复以来,从一两家发展到现在的100多家,经历了数次全球性金融危机,没发生过一例破产事件。
就算保险公司破产,根据《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,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,必须依法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;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,由中国保监会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收。” 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保单利益。所以并不需要太过于担心。
» 24、投保人年龄必须以周岁为准,计算公式如下:
1)当起保日期在生日之前:年龄=投保年份-出生年份-1
2)当起保日期在生日之后:年龄=投保年份-出生年份;
3)如发生起保日期与生日为同一天,则按后者计算。